各系、各有关单位:
我院2010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如期、文明、顺利离校,现将我院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毕业生毕业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更是学院体现人文关怀、增进与毕业生感情的最佳时期。各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毕业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把毕业生毕业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为学院、家长、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
(一) 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形势分析和就业教育指导工作。各系及就业指导中心要根据目前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实际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在毕业生中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指导毕业生充分认识和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 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和引导毕业生从自身及就业环境实际出发,正视严峻的就业形势,保持平和、理性心态,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二)做好毕业生文明守纪和诚信道德教育。毕业前是毕业生违纪的高发期,各系及学生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教育毕业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的法律,要以合格大学毕业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良好的形象为学弟学妹们当好表率;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毕业生在校的最后时间里,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设施,关心学院的发展,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工作,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告别母校;要教育和引导有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毕业后履行承诺,按期还贷,做一个有诚信的合格公民。
(三)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毕业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各系要密切关注毕业生思想动向,尤其是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毕业生的思想动向,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增强信心,艰苦创业,勇于拼搏。
(四)做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系要随时掌握每个毕业生在校情况和去向,毕业生外出仍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要对毕业生去向认真登记,教育毕业生注意外出安全,按时返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和个人档案发放后注意妥善保管,离校后注意旅途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热烈欢送毕业生和健康、积极、向上的毕业生文明离校氛围
(一)党办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横幅、网络等形式开展毕业生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毕业生离校氛围。
(二)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要组织好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考研表彰活动。
(三)学生处要组织召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毕业生对学院教学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团委要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向毕业生学习”、“与毕业生联欢”、“为毕业生服务”等相关欢送毕业生主题活动。
(五)各系要结合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欢送毕业生活动,引导毕业生开展“感恩母校”、“留真情于母校”、“为母校建言献策”的签名、赠书等主题活动,尤其是要组织开好毕业典礼,使毕业典礼成为同学们走出校园前的最后一课和走向社会的第一堂课。
四、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
毕业鉴定是对毕业生大学阶段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全面、细致地总结和实事求是地评价,有利于毕业生吸取经验,总结教训,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此,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精心组织,不走形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鉴定工作。
(一)毕业班辅导员要组织所带班级召开毕业鉴定专题班会进行动员,提高毕业生对毕业鉴定的认识,端正态度,对毕业鉴定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要求毕业生认真做好自我鉴定,班、团干部要在组织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撰写班级鉴定。
(二)毕业班辅导员对学生的自我鉴定和班组鉴定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查,切实把好毕业鉴定的质量关。
(三)系党总支的毕业鉴定内容要在肯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希望,坚决杜绝千篇一律的评语和鉴定。
(四)学生处要对各系的毕业鉴定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鉴定填写要求的要重新组织鉴定和填写,对不认真组织鉴定的辅导员及系要及时提出批评直至全院通报。
五、认真做好毕业生派遣及相关服务工作
(一)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要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和延安大学派遣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时做好我院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信息核对、领取和发放工作。
(二)学生处要按照延安大学及我院档案整理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按照学院要求对毕业生个人的档案及时交接、转递或发放。
(三)资产财务处要尽快查清毕业生各种费用的欠收和结余情况,对学生有结余的费用要尽快退还学生,对欠费的学生要协同各系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缴费工作。对于在毕业离校前仍欠交学费的毕业生,原则上须在资产财务处交清所欠学费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相关证件资料。
(四)党办、团委要按照学院毕业生工作的统一安排,及时办理学生党、团员的组织转接手续。
(五)公寓管理中心、图书馆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学生公物、图书等的清理、归还工作,并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统一在资产财务处办理相关费用清理手续。
(六)后勤处要根据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时做好毕业生的就餐卡余款清退、行李托运、车辆送站等工作。
六、严格管理,维护校园稳定
(一)各系、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措施,严格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损害公物、打架斗殴等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现象发生。对于在毕业离校期间违纪的毕业生,要认真贯彻执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视其情节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并推迟派遣直至取消毕业派遣资格。
(二)坚持值班制度。毕业生离校期间,学院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协调和解决毕业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随意离开校园,保证信息与通讯畅通,确保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校园的安全稳定。
七、具体要求
(一)各系、各部门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热情、细致、周到地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二)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完成后,在不影响办理离校手续等其他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于6月20日后在辅导员处请假备案后离开学校回家或外出联系工作,待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派遣证和档案时再回学院领取。以上证件原则上不得代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按学院有关代领的相关规定办理代领手续。
(三)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原则上以班为单位集中办理,因特殊情况需本人办理的可以由本人直接办理。
(四)除上级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费用。
(五)学院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班搞集体聚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