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基础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3-03-21 00:00撰稿人:核稿:

各系:

      为贯彻落实学院2013年党政工作要点,努力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引导学生提高文明意识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学生文明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营造优质的育人、成长环境为根本目标,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生管理规定》为基本准绳,以社会公德、传统美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内容,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室文明公约》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宿舍文明公约》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基本道德素质。

      二、活动主题

      做文明学子,建文明校园,树文明校风

      三、活动口号

      自治是决定命运的分水岭,一切从修身开始

      四、活动时间

      2013年3月—2013年5月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基础文明教育是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设计安排,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网络、宣传展板等载体加强基础文明教育的宣传,学习上级部门及学院的有关文件,宣传讲文明、讲卫生、端品行、重修身的重要性,对基础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予以表扬,对不服从教育的要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要严肃处理,着力营造“校园文明,人人有责;文明校园,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三)召开主题班会。各系应围绕守法、尊师、节俭、诚信、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文明修身,从我做起”的大讨论,引导学生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文明形象重要性的认识,将基础文明规范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维护大学生文明形象的目的。

      (四)组织主题演讲比赛。各系应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演讲比赛,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在此基础上,学生处将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举办全院范围内的“讲文明除陋习”主题演讲比赛,将活动引向深入。

      (五)成立校园文明督察队。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有效实施,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并形成长效机制,学生处将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校园文明督察队,各班将配备一名文明督察员,各班级文明督察员按学生干部对待。

      (六)重新修订校园文明公约。学生处将对原《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园文明公约》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文明公约在校园重要位置制作宣传牌。

      (七)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系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室文明公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宿舍文明公约》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园文明公约》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切入点,认真研究、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要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活动体系、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学生基础文明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