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既是学生日常生活的场所,也是学习交流的重要阵地,为引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宿舍学习交流习惯,涵养宿舍文化,营造宿舍成员之间团结互助、比学赶帮的学习氛围,切实打造学习型宿舍,推动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优良学风宿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宿舍环境(10分)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好(5分);宿舍环境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检查较差宿舍记录(5分)。
2.宿舍纪律(10分)
宿舍成员自觉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宿舍文明公约,按时作息,不熬夜、不沉迷网络,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无任何违反住宿制度及其他校纪校规行为,本学年内无一人受过处分。
3.宿舍学风(60分)
宿舍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10分);遵守课堂纪律,上课出勤率高,无旷课、迟到、早退行为(10分);遵守考试纪律,无作弊等违纪现象(10分);宿舍内学习气氛浓,在学习上互帮互助,相互关心,经常讨论研究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果(15分);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内组织的各项学风建设活动,如早读和读书活动等(15分)。
4.宿舍舍风(20分)
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谐相处,讲文明,懂礼貌,积极要求进步(4分);能够积极参与宿舍文化建设,为营造优良学风贡献自己的力量(4分);主动配合和参与学校的管理,积极完成学校、学院、班级交给的任务(4分);在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8分)。
(二)优先考虑条件
1.宿舍成员学习成绩排名均为全班前30%以上。
2.宿舍有一半以上成员获得各类奖学金。
3.宿舍成员在市级或以上各类学习竞赛中获奖。
4.宿舍成员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
5.宿舍成员大学英语四六级或英语专业四八级过级率、计算机过级率高,二年级结束后达25%,三年级结束后达5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参评资格
1.一学年内宿舍成员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发生;
2.一学年内宿舍卫生评比有最差宿舍记录;
3.一学年内宿舍成员违章用电记录超过2次;
4.一学年内宿舍成员有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行为达2次以上并经确认的。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宿舍申报(递交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材料交辅导员;
(二)辅导员初审后报学院里,学院内联评后按不超过本院实有宿舍5%的比例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各学院申报宿舍进行复审和联评,按学校实有宿舍最高4%的比例确定候选宿舍。
(四)学校审定。
三、评选时间及比例
优良学风宿舍的评选每年10月份进行,原则上按学校实有宿舍的4%评定。评比不以学院为单位分配名额和确定比例,按学校参评宿舍的实际情况评比。
四、创建与表彰奖励
优良学风宿舍要坚持重在创建、重在激励的原则。要将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工作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活动,健全学风建设活动体系。
学生处要加强对优良学风宿舍建设的指导、监督与评比工作;各学院要加强优良学风宿舍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并广泛宣传优良学风宿舍建设的重要意义,做好动员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取得实效。
凡被评为“优良学风宿舍”者,学校将授予“优良学风宿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300元的书籍。评比结果将作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学院”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比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3〕1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