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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陕西省高校“心理育人标兵单位”等多项荣誉

2023-02-24 09:25撰稿人:马莹莹核稿:丁晓宝

近日,陕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会下发了《关于表彰陕西省高校心理育人先进名单的通报》(陕教工函〔2022〕82号)、《关于表彰 2018 至 2022 年全省高校心理辅导站建设和心理委员培训先进单位暨先进心理委员的通报 》,我校被授予陕西省高校“心理育人标兵单位”;学生工作部部长丁晓宝同志被授予陕西省高校“最支持心理工作好部长”荣誉称号;文学院小教2006班王蕾莹被授予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最美心理委员”荣誉称号;文学院汉语2003班张艺檬、商学院会计1902班朱志红被授予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百家心理委员”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具体实施下,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的整体教学计划;优化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了心理咨询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预警机制;心理普查、心理危机排查、心理健康月报“三类排查”机制;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二级学院“二层”重点学生全部建档制度;阳光护航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一季宣传全面覆盖的4321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实现了“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心理育人工作模式。

心理委员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朋辈帮扶力量,是师生的桥梁和朋辈间的润滑剂。近年来,我校心理中心高度重视朋辈帮扶队伍的培养和发展,2021-2022年,在全国高校心理委员MOOC培训中,共计98人取得心理委员MOOC认证,在全省高校22级心理委员培训督导中,共计46人参与了培训督导。

此次获得多项奖项,是对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强心理育人工作,不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