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辅导员进驻公寓和履行公寓管理职责的通知

2010-05-17 00:00撰稿人:核稿:

各系:

自辅导员进驻公寓以来,始终不能很好地履行公寓管理职责。开学以来,辅导员尚无一人按照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公寓巡查、登记。经研究,为严格执行辅导员进驻公寓管理制度(延大西院[2007]18号),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第五周(自3月29日)起,各系辅导员应切实按照辅导员进驻公寓职责要求,每周至少一次到所带学生所在公寓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学生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做好学生在公寓的相关教育及管理工作,促使公寓良好的生活秩序及学习秩序的形成。

二、对于不能按要求履行公寓管理职责的辅导员视情况一次予以全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系应切实检查、督促本系辅导员认真落实进驻公寓制度,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于教育及管理不力的系将予以全院通报。

四、辅导员履行公寓管理职责情况及各系对辅导员履行公寓管理职责的督促、检查情况将做为学生处考核辅导员及各系的重要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学生处

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