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麻翔同学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

2010-11-26 00:00撰稿人:核稿:

各系及相关单位:

麻翔,女,汉族,1987年11月16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理工系汽车服务工程0701班学生。
  经公寓管理中心和理工系共同查证核实,2010年11月16日晚,住11号公寓301宿舍的麻翔同学私自使用违禁电器“热得快”烧水,在热水器加热的过程中,麻翔同学召集同班同学外出吃饭。在其本人离开宿舍后,烧干的热水器发出尖叫声,过路同学听到后立刻通知了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使用备用钥匙将宿舍门打开,断开热水器电源,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事后公寓管理中心会同理工系对该生及同宿舍同学进行了批评教育,鉴于麻翔同学能够积极承认错误,为了教育本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经学生处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麻翔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在公寓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