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高容等同学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

2010-11-03 00:00撰稿人:核稿:

高容,男,汉族,19886月出生,四川省泸州市人,经管系营销0801班学生。

管雯,女,汉族, 1987年7月15出生,陕西省渭南市人,经管系营销0702班学生。

石颖,女,汉族,19871210日出生,陕西省铜川市人,经管系物流0701班学生。

禹涛,男,回族,19891030日出生,宁夏泾源县人,经管系物流0801班学生。

雷杏,女,汉族,19903月出生,陕西省大荔县人,汉语0923班学生。

以上5名同学自开学以来多次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无故夜不归宿。经公寓管理中心和各系查证核实高容同学累计夜不归宿13次,并在20103月曾因夜不归宿受过严重警告处分。管雯、雷杏等4名同学累计夜不归宿7次到13次不等,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全院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结合本人违纪情节及表现,经学生处1029日处务会研究决定:

给予经管系市场营销0801班高容同学记过处分。

给予经管系会计0702班管雯、物流0701班石颖、物流0801班禹涛,中文系汉语0923班雷杏等4名同学浮动记过处分。

望全院学生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