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2013-04-02 00:00撰稿人:核稿:

    为科学规范使用学生公寓门禁系统,提高学生公寓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有效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入住学生公寓的所有学生,应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管理,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使用他人的门禁信息卡。门禁信息卡若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补办并注册。如遇非工作时间无法补办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并由所在公寓管理值班人员登记出入,并在下一工作日立即补办。

    第三条 学生出入宿舍楼无故未带门禁信息卡违规通过门禁通道的,监控系统将实时抓拍记录,不按规定登记者,一周内超过3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每次违纪均在学生日常综合测评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管理”部分扣相应的分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绕开门禁和不刷卡尾随其他同学进出公寓者为违规通过,处理同上。

    第四条 门禁信息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寓管理中心将暂扣其代刷的门禁信息卡,并给予门禁信息卡所有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门禁信息卡而造成后果,学校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门禁信息卡所有人警告及以上处分,由持卡人承担后果责任。借卡人如是本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如是校外人员,将交学校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全体学生都有每天晚上归寝的记录,因学生本人原因未刷卡而造成无出入记录信息者,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凡23:00后至次日6:30前从大门门禁刷卡进入的学生,认定为晚归;凡在6:00~23:00无最后一次进入的刷卡记录,且次日6:30~8:00无第一次出的刷卡记录者,认定为夜不归宿。

第六条 因病、因事请假不在公寓住宿的学生,按正常请假申请、审批程序(辅导员、系领导同意),将请假条交各公寓楼管理员,各公寓楼每天21:00汇总记录并作标识,事后补假的须有分管领导签字为准。高年级学生外出实习的,由各系报公寓管理中心集体请假。

    第七条 大一年级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早操,6:10——6:30时段必须有一次出学生公寓刷卡记录;如无出门禁系统刷卡记录的,视为早操缺勤,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学生公寓对宿舍楼开关门时间进行统一规定。早晚开关门时间按学院作息时间执行;如  学生不按规定进出公寓或不配合管理,学院将根据有关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九条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新生报到、宿舍集体调整等特殊时段作另行规定。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门禁系统将自动断电放行,可自由进出。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