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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2019-05-08 00:00撰稿人:核稿:

    为科学规范使用学生公寓门禁系统,提高学生公寓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有效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入住学生公寓的所有学生,应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管理,遵守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公寓门禁卡若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补办并注册。如遇非工作时间无法补办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并由所在公寓管理值班人员登记出入,并在下一工作日立即补办。

    第三条 学生出入公寓楼未带公寓门禁卡通过门禁通道的,监控系统将实时抓拍记。不按规定登记的,一周内超过3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每次违纪均在学生日常综合测评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管理”部分扣相应的分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绕开门禁系统或不刷卡尾随其他同学进出公寓者为违规通过,处理同上。

    第四条 公寓门禁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寓管理中心将暂扣其代刷的公寓门禁卡,并给予公寓门禁卡所有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公寓门禁卡而造成其它后果,学院将根据后果给予公寓门禁卡所有人警告及以上处分,由持卡人承担连带责任。借卡人如是本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如是校外人员,将交学校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全体学生都应有每天晚上归寝的记录,因学生本人原因未刷卡而造成无出入记录信息者,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凡22:30后至次日6:30前从大门门禁刷卡进入的学生,认定为晚归;凡在6:30~22:30无最后一次进入的刷卡记录,且次日6:30~8:00无第一次出的刷卡记录者,认定为夜不归宿。

    第六条 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在公寓住宿的学生,须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辅导员、系领导同意),并将请假条交各公寓楼管理员,各公寓楼于每天21:00汇总记录并作标识,事后补假的须有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学生外出实习的,由各系辅导员报公寓管理中心集体请假。

    第七条 大一年级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早操,6:30——6:50时段必须有一次出学生公寓刷卡记录;如无出门禁系统刷卡记录的,视为早操缺勤。

    第八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学生公寓对宿舍楼开关门时间进行统一规定。早晚开关门时间按学院作息时间执行,如  学生不按规定进出公寓或不配合管理,学院将根据有关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九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新生报到、宿舍集体调整等特殊时段作另行规定。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门禁系统将自动断电放行,可自由进出。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