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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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文明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4-03-18 00:00撰稿人:核稿:

各系:

  为贯彻落实学院2014年党政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营造优质的育人、成长环境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引导学生提高文明意识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学生文明素质。

  二、活动主题

  牵手文明、美在身边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2014年12月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基础文明教育是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设计安排,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宣传教育。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网络、宣传展板等载体加强基础文明教育的宣传,学习上级部门及学院的有关文件,宣传讲文明、讲卫生、端品行、重修身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基本道德素质。对基础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予以表扬,对不服从教育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要严肃处理,着力营造“校园文明,人人有责;文明校园,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3.明确活动内容。本次活动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室文明公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宿舍文明公约》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园文明公约》为基本内容,重新学习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务必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活动内容和各项校规校纪,打好工作基础。

  4.突出活动重点。本次活动的重点是禁止在教学楼和图书馆等公共学习场所吸烟,禁止将早餐带进教室。各系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务必于4月中旬达到上述要求,对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学生第一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予以处理。

  5.开展有效活动。各系应根据本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积极践行三个文明公约,唱响文明修身主旋律。要积极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的三节活动,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

  6.加强监督检查。各系要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处理;要进一步明确各班文明监督员学生干部的身份,明确他们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加强对学生积极分子、党员骨干的教育管理,提高对他们的要求,发挥他们的表率作用;要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活动体系、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学生基础文明教育的长效机制。

  7.强化管理考核。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是2014年学院学生工作的重点,学生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已经制定并下发的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学 生 处

                               二 ○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