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奖助学金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陕教贷[2011]2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行动,于4月20日前完成了自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次自查工作得到院、系领导和老师们的大力支持。院方专门下发文件,成立了分别由封学军副院长和陈瑶处长任正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各系也成立相应的自查领导小组,就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学习宣传情况、贫困生认定情况、档案建设情况、评审情况、奖助学金发放情况以及受奖助学生教育情况等七个方面展开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通过自查,使我们能够进一步深刻理解国家建立健全高等学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加强对资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和发放,维护资助资金安全,坚决杜绝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利于我们发扬成绩,寻找差距,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