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其中“无烟校园”创建取得了显著效果,为巩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深化环境育人实效,进一步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现就做好2021年“无烟校园”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烟校园”创建工作任务
1.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以“创建无烟学校,构建书香校园”为主题,加强学生们对于“无烟校园”创建的认同感,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135号)、《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延大西院〔2019〕66号)《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延大西院〔2019〕83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无烟校园”创建夯实思想基础。
2.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各学院要创新宣传方式,制作小视频、宣传片等,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化教育宣传效果;通过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等途径和“世界无烟日”在学生中开展禁烟教育,普及吸烟的各种危害;学生处继续发布“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倡议,制作宣传单页,通过禁烟宣传片评比、展播丰富无烟校园创建内容,引导学生自觉加入到“无烟校园”创建活动中。
3.加强监督和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完善学生禁烟领导工作和创建具体细则;组建控烟巡查监督队,并经常性开展检查工作,同时对各班级、宿舍学生抽烟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抽烟学生逐个进行谈话,帮助他们努力戒烟。
4.加强片区责任制度落实工作。各学院对本院学生居住宿舍区域(吸烟重灾区)、所在教学楼区域以及卫生责任区域的控烟工作负责,积极组织本学院辅导员、党员、学生干部、控烟巡查监督员参与控烟劝导与督导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各学院要定期开展控烟成效检查。学生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设立控烟曝光台,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控烟工作落实不力、消极怠工、效果不明显的学院、辅导员同步进行通报。
5.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惩处力度。各学院对在“无烟校园”创建活动中不听劝解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并纳入学生日常综合表现测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各种评优奖助资格,必要时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无烟校园”创建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5—3月31日)。各学院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4月1日-12月7日)。各学院落实专人管理控烟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8日—24日)。各学院对照创建活动的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总结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档案资料,开展评比表彰工作,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各学院要明确控烟工作责任人,细化责任,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努力使学生远离烟草危害。
3.加强禁烟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工作,校园禁烟活动已纳入平安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体系,全体教师应积极参与,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控烟的相关规定,对违反校园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共同创造良好的无烟校园环境。
禁烟举报电话:13572235539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