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在全院大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紧急通知

2010-12-11 00:00撰稿人:核稿:

各系、各有关单位: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交通肇事后不仅不救助伤者反而凶残地将其杀死的事件,经媒体连续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极大地败坏了我省高校和大学生的声誉。药家鑫事件虽属偶发个案,但教训是深刻的,所反映出的大学生思想道德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为总结教训,提高我院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根据延安大学《关于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在我校大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及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通知》(延大党办发[2010]19号)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在我院大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专项活动。现就专项教育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为重点,坚持正面引导、正面教育,通过系统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培育我院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和讲道德、守公德的良好风尚,养成崇尚文明礼貌、崇尚高雅理性、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二、时间步骤

本次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为期一月,从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10日。具体步骤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讨论反思。12月10日至15日,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反思恶劣影响及教训。

第二阶段:学习交流。12月16日至26日,集中进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系统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处在组织2010级新生入学教育考试,要将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纳入考试内容中。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12月27日至2011年1月6日,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模糊认识,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以系为单位讨论确定整改意见、建议和应对措施。

三、工作安排

1.各系要向学生全面通报药家鑫交通肇事与行凶杀人犯罪事件,并就事件发生给受害者家庭造成的重大伤害、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给高校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和宣讲,组织师生展开讨论。

2.以系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大学生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举办思想道德教育专题报告会。系领导要带头走入学生中间、走上讲台作报告,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交流谈心。还要通过作法律法规专题报告、组织大学生开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知识答题竞赛等多种方式,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结合校纪校规、大学生行为规范等内容,加大教育引导的力度。

四、几点要求

1.各系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科学设定活动内容,举一反三,联系实际,扎实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力争收到明显的成效。

2.整个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贯穿始终。进行深入细致的 “三观”教育,重点解决少数学生中存在的不学法、不知法、不守法的问题。

3.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创新学习教育活动内容。运用在大学生中发生的鲜活事例,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师生守法意识、思想道德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结合日常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

专项教育活动期间,学生处将组织工作组随即抽查指导各系工作。各系要在2011年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