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2-09-27 00:00撰稿人:核稿:

各系及相关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学院国庆节放假通知的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为了保障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特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强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系要从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二、深入开展自检自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各系要在国庆节放假前开展一次自检自查,积极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把消防安全、房屋和公用设施安全、外来人口管理以及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国庆节前,各系要通过各种形式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针对学生特别是国庆节放假期间外出活动的学生,要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抢劫、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坚决杜绝集体组织旅游和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公寓要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和出入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避免盗窃、遗失、防火等各类案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落实责任制度,提高防范意识。

  五、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坚持实施领导带班、学生管理干部值班制度,做好定期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解决。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严防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发生。

  六、做好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准备工作

  各系要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学生处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