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6〕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从2016年开始,省教育厅将重点参照各校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人数核拨下达资助资金预算,切实做到资助资金精准使用。今年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的第一年,请各系高度重视,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一)做好前期政策宣传工作,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校内报刊、校内广播、电子屏、宣传橱窗、班会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将精准资助相关政策告知学生,让在校生与其家庭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要将《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简称《证明表》)(见附件2)发给他们。学生利用暑期到其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证明,新学年开学时将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交给各系,各系认真核实《证明表》。
(二)各系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均应在班级、院系进行两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的认定名单。并将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他困难学生分类别录入档案库。档案库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案。对档案库中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为精准资助提供准确可靠的详细名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获得者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三) 今年是我省高校实施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的第一年,各系应及时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的摸底统计工作。将《陕西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统计表》(见附件3)和《陕西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见附件4)于今年10月下旬上报全省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时一并上报。附件3、附件4只报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