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关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意见》,整合校内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动手操作能力强、符合市场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
1、通过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政治信念。
2、通过对学生进行延安精神等革命传统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市场竞争的意识、团结协作的作风和开拓创新的品质。
3、通过对学生进行基础文明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使学生养成文明的言行举止行为,高尚的道德情操,懂得奉献和回报,增强社会责任感。
4、通过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使他们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教育他们珍爱生命,爱好和平,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实践者。
5、通过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教育学生热爱学习,刻苦钻研,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理论和较强的实践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英语、计算机等应用能力,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通过对学生进行文化素质尤其是听、说、读、写、文学、艺术、审美等方面的训练,提高他们的人文素养以及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社会生活、工作的能力。
7、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使他们具备较强的心理适应和调节能力,增强他们克服各种困难和挫折的毅力。
8、通过引导和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他们增强体质,具有强健的体魄。
三、培养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必须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具体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坚决反对破坏和分裂祖国的言行,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任何时候不发表不利于党和国家的言论,不做有损于党和国家的事。
(二)品德素质:要求学生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具有基本的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判断标准和道德原则,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和传统美德,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具体要求: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应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应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每学期至少应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或其他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一次;每学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如义务劳动、学雷锋活动、献爱心活动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三)专业素质: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具体要求:学生应学好所有专业课程,完成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见习、实训内容,按标准和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均达到合格标准。
(四)文化艺术素质: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学、美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以及掌握书法、绘画、摄影、音乐、舞蹈等某一方面的技能。
具体要求:每位学生四年内至少应选修3门文化艺术素质教育课并达到合格标准;每学期至少应精读一本中外名著或美学、社会学方面的专业书籍;每学年应至少参加一次(项)集体文化活动;四年内参加一个学生社团组织或兴趣小组;有一项爱好特长(即在某一方面有活动获奖证书或参加过2次同样类型的活动视为有爱好特长,或者有书法、摄影、演唱、绘画、舞蹈等其他形式的个人才艺展示或作品也可视为有爱好特长)。
(五)身心素质:要求学生具有健全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即学生要有良好的体质,平和愉悦的心境,能勇敢地面对困难、理性地面对失败和顽强地应对挫折的意志能力。
具体要求:新生应参加一次心理素质测试;每位学生每年参加一次身体素质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1—2年级学生每学期早操出勤率不低于83%;学生每学期至少应参加一次(项)体育活动;在校期间参加过一项阳光体育活动;有一项体育爱好或掌握一种体育技能。
(六)发展性素质: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职业技能和求职应聘能力。
具体要求:要求学生四年内参与过某一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或管理;进行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应提交一本硬笔书法练习册;每个学生英语水平都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350分以上,计算机二级水平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每位学生应获得一种与专业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每位学生应接受一次系统的就业指导培训,至少参加过一次应聘演练或模拟应聘尝试。
四、培养的方法与途径
(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思政部)
1、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在保证理论教学的前提下,增加开放式、讨论式教学形式,每门课程至少组织一次主题演讲比赛或组织观看一次专题教学片并要求学生每人写出一篇观后感。
2、每门课程至少组织两次讨论会或辩论会。
3、建立德育教育基地,每门课程至少进行一次学生德育实践活动。
4、每门课程至少布置1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二)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旋律(党委办公室)
1、党办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时事政策报告会。
2、党校每学期举办一期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
3、组织、安排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专栏等舆论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政策、先进典型事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发挥学生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各系的作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处)
1、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入学教育、重大事件、毕业教育等关键环节,通过集体学习、组织报告会、开展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每学年应有一次新生入学教育、一次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一次有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
2、通过军事训练,组织学生学习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
3、指导和协助各系组织新生学习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统一组织考试。
4、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热爱学院、热爱老师、热爱同学,使他们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积极上进,勤奋好学,遵章守纪,培养良好学风。每学年开展一次优良学风班级创建活动和学生评优表彰活动。
5、每学年举办一次学生干部培训班。
6、每学期对有2门以上不及格的学生和违纪的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戒勉谈话教育。
(四)重视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保卫科)
1、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纪律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2、每月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每学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火灾、地震等应急撤离演练。
(五)发挥公寓管理中心在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和生活纪律教育(公寓管理中心)
1、坚持每天查铺制度,每周将检查结果汇总并送交各系和学生处。
2、每周对宿舍安全用电进行一次检查。
3、每月进行一次文明宿舍评比。
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宿舍文化活动。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质(团委)
1、结合独立学院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活动。每学期应至少安排一次有主题的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
2、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年举办一次“迎新生庆国庆”文艺晚会,一次迎新年文艺晚会,一次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3、组织开展或指导各系团总支开展演讲、辩论、书法、绘画、摄影、演唱、小型体育比赛等活动。每个团总支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活动。
4、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学生会和每个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有影响的活动,团委统一协调、合理安排、精心组织,保证周周有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5、安排、组织学生开展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和任务要求,每个学生都应有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并达到合格标准。凡不符合要求的或调查报告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实践,重写调查报告,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6、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外各种大型文化活动和比赛。
(七)突出专业特点,强化专业教育,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各系)
1、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的机会,对学生进行人生远大理想及专业思想教育。
2、合理设置课程结构,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力争做到每个专业都有1-2个实践教学基地。
3、逐步实行班导师制,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的学习。
4、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学习竞赛活动。
5、每学期至少举办2场学术报告会。
6、鼓励学生成立各种课外学习兴趣小组,开展有益的课外学习活动。
7、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尤其是学习纪律管理,营造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良好氛围。
(八)充分发挥教务处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正常运行管理和监控的作用,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教务处)
1、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创新,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协助各系建立一定数量的实习实训基地。
2、拓宽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门类,要精心规划开设至少10门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供学生选修。
3、选聘一定数量的兼具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素养的优秀教师承担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学和学生指导任务,聘请一定数量的英语和计算机方面的专职教师承担大学生英语和计算机的培训任务。
4、编制大学生课外阅读推荐书籍目录。
5、每年至少组织2场有水平、高质量、有影响的学术报告会。
6、每学年举办一期学生考研、考公务员辅导班和一期英语和计算机培训班。
7、每学年组织进行一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
8、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数学建模等竞赛活动。
(九)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心理咨询室)
1、每年对新生进行一次心理普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档案。
2、每学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3、每学期举办2场心理健康教育学术报告会。
4、咨询室应保证每天下午向学生开放,有值班老师,接受学生咨询。
(十)发挥体育教学部的作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体育教学部)
1、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素质测试,建立学生身体素质信息档案。
2、指导各系开展体育活动。
3、每年定期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一次冬季长跑赛和其他2次大型的体育活动或比赛。
4、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一项阳光体育活动或应有一项体育爱好和特长,由体育教学部考核认定。
5、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外各种体育比赛。
(十一)重视加强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实验中心的作用,提高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验中心)
实验室建设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关键,实验室应在加大投入和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在正常上班期间向学生开放,满足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需要。实验课教师应在教学任务之外指导学生独立设计实验,承担学生实验技能培训。
(十二) 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其满足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和文化知识素质需要的作用(图书馆)
图书馆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是衡量一所学校的重要标志之一。图书馆应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正常上班期间向学生开放,增加开放时间,即每天延长在晚上10点和双休日向学生开放,满足学生借阅图书的需要。应建立学生必读推荐书目借阅专柜和学生借阅信息登记制度。
(十三)发挥招生就业部门的作用,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应对每届毕业生进行系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保证每个学生至少参加过一次模拟应聘演练或模拟应聘尝试。
(十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生力军作用(辅导员)
1、充分利用党团活动时间和班会时间上好时事政策课、就业指导课以及心理健康辅导课。每两周组织一次。
2、充分利用五·一、五·四、七·一、十·一等纪念日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一次。
3、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雷锋、献爱心、义务劳动、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每个班级每学年至少一次。
4、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基础文明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每个班级每学年至少一次。
5、重点培养一批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先进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每学期发展一次。
6、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内外文化体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他们的情操,提高他们的文化修养。
7、每学期至少与50名同学进行个别谈话(所带学生不足50人要逐个谈话),对一学期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和违纪学生建立档案并实行预警制度。
8、一、二年级辅导员应坚持每天对学生出早操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全体辅导员要每月对所带班级学生上课出勤及学习情况汇总、分析、总结一次。
9、坚持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寓,做好公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10、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心理有障碍学生信息档案,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
五、组织领导与考核
为使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顺利有序进行,落到实处,学院拟成立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应按照上述各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学院将按照各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和制定的实施细则核定并划拔相应的经费,每年对承担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任务的单位、辅导员考核一次。考核以100分为满分,70分为合格标准。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辅导员当年不得评优并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每年进行一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先进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的评比并分别给予奖励。
六、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评价体系
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评价共分政治素质、品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发展性素质6大类32项,满分100分,每一项不重复记分。
(一)政治素质(15分)
1、在校期间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未发表任何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言论,大是大非面前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10分)。
2、积极要求进步并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分);参加党课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3分);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5分(5分)。
(二)品德素质(20分)
1、1—3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一次或在校期间累计参加3次有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或其他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每次1分,共3分)。
2、1—3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1次或在校期间累计参加3次如义务劳动、学雷锋活动、献爱心活动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每次1分,共3分)。
3、在校期间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生活节俭,爱护环境,珍爱生命,诚实守信,男女交往得体(每项1分,共8分)。
4、入学教育考试合格(2分)。
5、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和其他校纪校规且在校期间未受浮动警告以上处分(4分)。
(三)专业素质(15分)
1、完成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习、见习等实践活动,毕业论文合格(10分)。
2、获得一种与专业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5分)。
(四)文化艺术素质(15分)
1、选修3门文化艺术素质教育课程并通过考核合格(每门2分,共6分)。
2、1—3年级每学期精读一本或在校期间累计精读6本文学、美学、社会学等大学生推荐阅读书目(每本0.5分,共3分)。
3、1—3年级每学年参加1次(项)或在校期间累计参加3次以上集体文化活动,如演讲、辩论、朗诵、书法、绘画、摄影、征文、演唱等(每次1分,共3分)。
4、有一项爱好特长,即在某一方面有获奖证书或有个人才艺作品展示,如书法、绘画、摄影等(2分)。
5、在校期间参加过一个学生社团或学习兴趣小组(1分)
(五)身心素质(15分)
1、新生入学时要参加一次心理素质普查(1分)。
2、每位学生每年参加一次身体素质测试并符合国家核定的标准(每年1分,共4分)。
3、一、二年级学生每学期早操出勤率达83%以上(每学期1分,共4分)。
4、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1—3年级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项)体育活动(比赛)或四年内累计参加6次以上体育活动(比赛)(每次0.5分,共3分)。
5、有体育比赛获奖证书或掌握一种体育技能(2分)。
6、在校期间无明显心理疾病或异常行为(1分)。
(六)发展性素质(20分)
1、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考试(CET)350分以上(2分)。
2、计算机达到二级水平(1分)。
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1分)。
4、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向辅导员提交提交一本硬笔书法练习册(2分)。
5、进行一次社会实践,并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并经考核合格(2分)。
6、公开发表论文一篇(2分)。
7、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2分)。
8、组织、策划过班级文化活动(1分);组织、策划过系级以上文化活动(2分)。
9、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1分)。
10、在校期间获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实习生等其中一项(1分)。
11、在校期间参加过任何一项专业或职业技能培训,或掌握一门实用技术(2分)。
12、在校期间接受过一次系统的就业指导培训,至少参加过一次应聘演练和模拟应聘尝试(2分)。
七、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与程序
1、学生综合素质认定由学生处负责,各系应成立系级认定小组,组长由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
2、学生处印制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认定书,每个学生一本,由辅导员保存。
3、每学年末或下一学年开学初,由辅导员和班委会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认定并通知本人,每个项目不重复认定,毕业前进行一次汇总。
4、系认定工作组负责对各班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初步审核,将初审结果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对各系初审结果进行最后审核。
5、凡学生在毕业前经认证综合素质累计积分达六十分以上者,由学生处发给综合素质合格证书。
6、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认定书纪实填写并装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