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西安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松懈。鉴于目前本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最大限度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全校师生的生命健康,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严格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1.严格门禁管理及请销假制度。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因病、因特殊原因确需离校,在辅导员处履行严格请假手续,经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审批后,持学生证(身份证)及请假条进出校门,外出暂不到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在外实习学生原则上暂不返校,确需返校,需向辅导员进行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方可返校,返校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测温无异常后进入学校。所有学生均不得以翻墙等违纪违规行为进出校园。
2.加强日常活动管理规定。所有学生进出餐厅、教学楼等公共场所需正确佩戴口罩,暂停除正常教学活动外所有聚集性活动。日常生活学习中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尽可能缩小接触范围。
3.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做好宿舍内日常卫生打扫,坚持每日早、中、晚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宿舍消毒一次。严禁使用违规电器,避免酒精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
坚持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学生每日分3次(上午9:00之前,中午13:00之前,晚上22:00之前)进行健康自测并上报信息,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各学院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晨午晚检信息统计表》,及时反馈体温异常学生情况,按时上报学生处。
三、落实因病缺勤追踪制度
配合学校执行因病缺勤追踪制度,按要求完成每日体温检测和健康打卡,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要立即报告辅导员和所在学院。各学院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密切掌握学生病因病况,做好后续跟踪,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做好学生心理疏导
坚持心理健康月报制度,做好学生人文关怀和特殊时期学生的心理疏导、隐患排查。各学院要通过班会、谈心谈话、走访宿舍等多种渠道引导学生积极面对不良情绪,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
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学校管理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精准摸排学生行动轨迹,因时制宜,精心部署,夯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学工干部、辅导员要提高政治站位,靠前指挥,及时响应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学校学工干部日常值班和突发事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
3.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校纪校规,积极配合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控管理措施的学生,将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