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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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

2021-10-21 14:23撰稿人:核稿:学生处

各学院:

近期,西安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松懈。鉴于目前本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最大限度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全校师生的生命健康,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严格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1.严格门禁管理及请销假制度。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因病、因特殊原因确需离校,在辅导员处履行严格请假手续,经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审批后,持学生证(身份证)及请假条进出校门,外出暂不到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在外实习学生原则上暂不返校,确需返校,需向辅导员进行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方可返校,返校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测温无异常后进入学校。所有学生均不得以翻墙等违纪违规行为进出校园。

2.加强日常活动管理规定所有学生进出餐厅、教学楼等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暂停除正常教学活动外所有聚集性活动日常生活学习中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尽可能缩小接触范围。

3.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做好宿舍内日常卫生打扫,坚持每日早、中、晚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宿舍消毒一次。严禁使用违规电器,避免酒精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

坚持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学生每日分3(上午9:00之前,中午13:00之前,晚上22:00之前进行健康自测上报信息,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各学院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晨午晚检信息统计表》,及时反馈体温异常学生情况,按时上报学生处

、落实因病缺勤追踪制度

配合学校执行因病缺勤追踪制度,按要求完成每日体温检测和健康打卡,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要立即报告辅导员和所在学院。各学院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密切掌握学生病因病况,做好后续跟踪,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做好学生心理疏导

坚持心理健康月报制度,做好学生人文关怀和特殊时期学生的心理疏导、隐患排查。各学院要通过班会、谈心谈话、走访宿舍等多种渠道引导学生积极面对不良情绪,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

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学校管理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精准摸排学生行动轨迹,因时制宜,精心部署,夯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学工干部、辅导员要提高政治站位,靠前指挥,及时响应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学校学工干部日常值班和突发事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

3.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校纪校规积极配合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控管理措施的学生将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