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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军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0-09-15 00:00撰稿人:核稿:

 

各营(系):

为了全面做好军训成绩登录工作,现对2010级新生军训成绩鉴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军训成绩鉴定分军事训练(队列基础、军体)、作风纪律、军事理论考核三项,分别占45分、15分、40分。

二、学生本人填写第一部分个人信息和第二部分自我鉴定。所在连队连长和指导员审查学生所填内容无误后填写连队意见。最后以营为单位报军训团。

三、学生军训成绩的汇总由各连指导员全权负责。军训鉴定期间,各连指导员将考核登记表交给连长,连长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对军事训练、作风纪律两项据实赋分。

四、军事理论考试成绩由各连指导员据实填写。军训结束后以班为单位将《军训鉴定表》、《2010级学生军训考核登记表》送交军训团办公室(1号教学楼113室)。

五、军训考核各类表格均可在“延大西院学管群” 7834866下载。

 

                军训团(借章)

               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