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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学生早读制度的通知

2012-10-15 00:00撰稿人:核稿:

各系:

为了巩固学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营造优良的学风,学院决定实行学生早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院所有在校学生

二、早读时间

7∶50—8∶20

三、早读地点

第一、二节有课的班级在上课的教室或校园早读;

第一、二节没课的班级在各自固定教室或校园早读。

四、具体要求

1.早读已列为学院正常作息时间和课表,已成为学生每天学习的必备环节,各系要高度重视早读工作,按照学院总体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早读的组织实施、考勤检查、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各项工作。

2.各系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各班自行严格执行早读考勤制度,将考勤结果与学生日常综合表现测评挂钩,与评优评奖挂钩。

3.各系要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及时检查本系早读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早读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4.学生处及学风检查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系、各班级早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作为考核各系学风建设工作和各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重要依据。

5.根据学院作息时间安排,公寓每天早上关门时间由原来的8:00调整为7:50。

 

 

学生处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