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爱校教育主题活动月的通知》(延大西院学[2014]19号)要求,为表达创新学子对母校生日的深情祝福,传承学院优秀传统与创新精神,进一步激发全院学生爱校情怀和荣校热情,弘扬创新人开拓进取的精神,推进学院文化建设,经学生处研究决定举办建院10周年主题征文、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及优秀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征文:我在创新寻梦
书画摄影:创新情 创新魂
二、作品类别及要求
1.征文类:以特写、回忆录、随笔、诗歌、散文等体裁为佳,每篇征文字数以2000以内为宜,需原创。
2.书画类:一是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在6尺以内,以斗方、竖式为宜。作品无需装裱。二是绘画,含国画、水彩画、版画、油画、素描等各种形式。作品独幅或组画均可,风格不限。作品规格不小于45cm*45cm,最大不超过150cm*150cm。无需装裱。
3.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风格不限。无需装裱。
三、奖项设置
本次学生参展征文、书画、摄影作品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具体数量根据参加作品的数量而定)。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四、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8日。
五、投稿方式
学生作品经系部初选后由系部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1#113)。
六、展出时间
2014年12月
七、有关事项
1.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2.学院有权将所有作品用于学院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等用途。
3.征文和摄影作品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书画作品只需提交纸质版。征文作品请作者注明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书画类作品请作者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用铅笔标明作品题目、形式、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摄影类作品须配必要的文字说明,请作者用电子文本注明照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电子版照片不得添加任何形式的水印。
4.征文打印稿(书画、摄影除外)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处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