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资助基金“三位一体”资助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延大西院[2016]64号)及附件9“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学生申请2016年科研助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科研助学立项工作不提供选题,学生可以参考上年度选题或者征求指导老师意见自己命题。
二、各系应本着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科研意识和综合素质为宗旨,积极动员学生申报科研助学项目,原则上经管系、建工系、中文系每系不少于3个项目,医学系、理工系每系不少于2个项目,艺术系、外语系每系不少于1个项目。
三、申请学生科研助学项目的同学需填写《学生科研课题(科技创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填表时可参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见附件2)。
四、请各系通知有意向申报科研助学项目的同学观摩5月25日第二会议室(1号楼108室)下午15:10科研项目延迟结题学生的答辩。
五、请各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科研助学工作,并按照要求务必于6月13日前本系学生科研助学立项申请书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04室)。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