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4年资助育人活动实施方案

2025-03-14 16:49撰稿人:核稿:学生处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陕教办〔20248号)、《关于开展第二届高校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和评选高校资助育人典型案例的通知》等通知精神,为大力拓展资助育人新路径,推动学生资助由“保障型”向“发展型”延伸拓展,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资助育人品牌,结合我校资助育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育英才,立德树人谱新篇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资助金的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6月为学校集中开展,其他时间段各二级学院自主开展。

四、活动内容

1.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每年5月份为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各学院要以“以诚待人 以信立身”为主题,将诚信教育通过图片展、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短视频创作、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育人活动全过程,切实增强并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利用广播、宣传栏、展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

2.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每学年春季组织优秀毕业生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退役士兵学生组成“励志成才报告团”,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暨“讲青春励志故事 做新时代有为青年”励志成才报告会,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退役士兵学生的榜样作用。各学院要积极拓展资助内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各个工作关节,以青春榜样为风向标、指路灯,进一步发掘人物鲜活素材,组织所有学生结合个人感悟、成长经历,用文字、视频、图片讲述自己的资助青春励志故事,将榜样作用和精神发扬光大,充分发挥获奖学生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3.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中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的相关要求,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受助学生开展“爱我母校、争做环境卫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维护和商业广告清理活动。在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文化环境的同时,帮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和集体归属感,让他们学会勇于担当,懂得感恩回馈。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要对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时长内容、表现等统一建册立档。

4.开展为家乡志愿服务活动

各学院可结合本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义务劳动或公益活动,教育学生热爱家乡,利用假期为家乡志愿服务。服务内容为关心关爱流浪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孤寡老人及其它社会弱势群体,为他们献爱心送温暖,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困难,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家乡学生及家长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增强他们对资助政策的了解;开展落后地区和贫困地区医疗宣传服务、义务学习辅导、政策宣传、文艺演出等活动;为家乡改善面貌、提高乡亲生活质量献计献策等。

5.开展爱国教育主题活动

学生处组织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实地走访红色文化阵地,缅怀革命先烈,弘扬英烈精神,教育广大学生厚植爱国之情、铭记苦难历史,勇担青春使命。各学院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题的精选影片,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学生们坚守初心、勇往直前,增强他们热爱党和国家的自觉性。

6.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全校通过展板、助学贷款还款手册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做好新生贷款、老生续贷、毕业生诚信还款、毕业确认工作。各学院带领学生主动学习金融知识、教育学生珍惜个人征信,提升金融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深入引导学生抵制金融违法、诈骗行为。

7.开展资助育人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各学院资助联络员负责从资助育人活动中遴选典型案例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案例要集中展现各学院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开展资助育人活动过程中,资助育人工作的特色经验和先进做法,要求题目醒目、准确简洁,内容聚焦资助育人某一方面的经验,讲深讲透,可借鉴推广,不要面面俱到。字数1200-1500字,并附上能够充分展现案例内容的照片3-4张。6月8日前,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资助育人优秀工作典型案例工作,最终选出优秀案例上报陕西省教育厅资助事务中心参评。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资助育人活动方案,确保资助育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以上各个工作开展期间,通过多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资助育人活动的亮点、特色,成效,扩大资助育人活动宣传的辐射范围,向社会、学校及学生展示我校资助工作在育人中发挥的作用。

(三)学院要将育人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资助育人品牌和项目,按具体工作要求上报资助育人工作报告、总结;深入挖掘校获奖受助学生在爱国、诚信、感恩、励志、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形成书面材料6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将遴选出部分优秀案例和典型事迹材料在学生处官方微信宣传

联系人:郝力乐     联系电话:029-6808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