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大学生医保问答

2019-05-13 00:00撰稿人:核稿:

1. 为什么要开展大学生医保?

西安市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以下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48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65号)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解决好包括学生在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2. 大学生医保的性质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是居民医保一个特殊的群体,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畴,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医疗保险,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3. 大学生参保的意义是什么?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的负担,同时解决不同学校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4. 大学生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关系是什么?

大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的特殊类型,大学生参加的是当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筹集的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居民医保基金进行管理。

5大学生医保和新农合的区别有哪些?

1)覆盖的人群不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城镇户籍的居民。大学生医保覆盖的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大学生参保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以学籍作为参保依据,学籍所在的高校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工作。

2)管理的部门不同。大学生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多数地方由卫生部门管理。

3)保障待遇的侧重点不同。大学生医保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兼顾普通门诊,所以住院及门诊大病待遇都要高于新农合。

6.大学生医保是必须参加的吗?

西安市大学生医保是以学生自愿投保为原则。大学生医保是国家专门针对大学生的一项政策性的社会保障福利,只有在求学期间可以享受,建议广大学生积极投保。

7. 我校学生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我校学生参保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大学生参保登记表》,建立大学生参保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西安市社保网厅,同时生成每个参保学生的医保编号。学生参保费由学校财务处代为收缴,并统一将参保学生的医保费转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帐户。

8. 大学生参保缴费的标准?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文件〔2018〕75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其中个人缴费220元,各级财政补贴500元。参保费用最终以当年度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文件为准。

9. 大学生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如何计算?

学生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0. 参保缴费期学生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缴费期内,因报销平台未开通,学生就医(门诊、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先垫付并保管好相关材料,待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普通门诊就医学生持理赔材料到西安航天总医院理赔;入院就医学生持理赔资料到学生医保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医保办上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理赔。

11. 已经参加农村合疗的学生,现在要参加大学生医保有什么规定?

学生在参加大学生医保前,已经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影响参加大学生医保,参保大一新生如果出现待遇享受期的重叠,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地报销后,大学生医保对个人负担的费用再报销一次。

12. 已经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学生,现在要参加大学生医保有什么规定?

在参加大学生医保前,已经参加了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选择是否参加大学生医保。如果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需到所在参保社区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后学生医保办方可续保;已经参加其他省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不影响参加大学生医保。

13. 转学、休学、退学、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其医疗待遇是否受影响?

按照西安市大学生医保政策规定,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转学、休学,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转学的大学生在第二年应参加转入学校的大学生医保;休学的大学生可选择是否继续参保;对于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办理退学的大学生,在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待遇后,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参保缴费;休学和参军入伍学生如需继续参加大学生医保需要按规定缴费时间到学院财务科补交参保费用,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参保费用的学生视为放弃参保。

14. 未参加其他医疗保险且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参保期结束后又想参加大学生医保如何办理?

参保期结束后,如想补参大学生医保,实行当月缴费下月享受的政策。即参保前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部自付,无法享受大学生医保政策。

例:张三,学校15级学生,2018年9月份在学校统一参保时坚持自己身体健康无需参保,选择自愿放弃参保。参保期结束后,2019年1月5日张三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就医检查后查出大病。张三联系学生医保办想补缴医保费并希望能从待遇享受期9月1日开始享受,根据政策,医保办只能在2019年1月份缴费办理成功后,2月张三开始享受大学生医保。张三在1月份住院花费的7万元全部自付,大学生医保无法理赔。

15. 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大学生医保主要保障普通门诊、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住院(紧急抢救)、大病二次补助。

16. 我校学生门诊就医如何选择医院?

我校的门诊定点协议医院是西安航天总医院(航天城航天中路41号,可乘坐906路,全程约23分/3.93公里);

在校期间无特殊原因未经西安航天总医院接诊医师同意去其他医院就诊的学生,一律不得理赔。

注:这里所说的门诊指普通门诊(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除外)。

17. 定点医疗机构和我校门诊定点协议医院的区别是什么?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具有一定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参保大学生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我校门诊定点协议医院西安航天总医院是和我校签署合作协议,需为我校学生提供门诊医疗服务的医院。

18.学生门诊报销标准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我校参保学生在西安航天总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支付,个人承担30%,门诊统筹上线为500元(无起付线)。

大学生门诊报销所需材料:(1)医保证(2)门诊处方(3)发票;

19. 门诊统筹二次补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个医疗待遇享受期内我校参保学生在西安航天总医院就诊后,门诊统筹报销满500元后,自付部分可进行门诊二次补助。

符合此条件的学生持门诊报销材料于每年9月1日—9月30日到西安航天总医院医保办进行结算。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期限无法办理。

20 .需要转诊学生如何办理手续

在西安航天总医院就诊后,确认需要转诊的学生,需接诊医师开具转诊单,或在病历上有写“建议转诊”的学生,方可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结束后持门诊理赔材料到西安航天总医院报销。

理赔材料包括:门诊病历、诊断证明、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发票联盖章)、药品明细 (每张药品发票,需要有对应的处方或清单注明药品数量和单价)、检查报告(每张化验、检查费发票,需要有对应的检查结果单)。

21. 寒暑假、节假日、实习、休学期间产生的门诊费用怎么理赔?

寒暑假、节假日、实习、休学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的门诊费用需学生本人先垫付,开学后持医保本、门诊病历、诊断证明、门诊发票、药品明细、检查报告单等门诊报销材料到西安航天总医院医保办理赔。

22. 大学生门诊零星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大学生门诊零星报销包括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紧急抢救。

    注:这里的零星报销指参保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医院挂账结算,需要到市人社厅申请报销医疗费用的情况。

23. 门诊意外伤害理赔有哪些注意事项?

1)病种范围: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

2)报销标准:统筹基金支付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注意:只限于大学生发生门诊意外伤害,对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等不予报销。

3)申报时间: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4)申报资料:发票(原件)、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

24. 门诊慢性病理赔有哪些注意事项?

1)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目前为37种:

2)补偿办法:实行凭票定额补偿,起付线350元,补偿比例为65%,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类型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封顶线就高不就低,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

3)申报时间:学校医保办于每年5、6月份收集个人申报慢性病资料交至西安市社保中心。

4)报销时间:每年11月份学校医保办根据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上一学年门诊费用票据和处方交至西安市社保中心。

5)申报要求

1)《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来大学生医保办领表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及医保本复印件;

3)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

4)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注:申报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不予退还;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学年,即被审批当学年和次学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25. 门诊紧急抢救有哪些注意事项?

1)病种范围: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2)费用结算:因门诊紧急抢救病种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门诊紧急抢救过程与住院治疗过程不间断的,按一次性治疗对待,其在门诊紧急抢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中统一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

注:因紧急情况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的学生→个人先垫付→出院后凭所需材料(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及有关票据)→学校医保办→报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审核结算→报销费用返给学校财务科→发放给参保就诊学生。

26. 大学生住院待遇理赔标准如何?

1)支付原则: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包括意外伤害)费用,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2)起付线:按照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划分为: 社区卫生机构150元,一级医院15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以上费用是各级医院起报费用的最低标准。

3)比例分担: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按不同的比例支付。

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为25万元。

大学生住院理赔表

医院

级别

起付线

(元)

大学生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

个人

 

25万元(包括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治疗等的医疗费用)

社区

150

90%

10%

一级

150

90%

10%

二级

400

80%

20%

三级

500

70%

30%

27. 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在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后如何理赔?

参保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在西安市住院在就医医院医保办直接理赔(参保缴费期除外)。

就医学生持住院证、《医保证》、本人身份证→到就医医院医保办审核登记→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缴付押金→住院治疗→出院结帐(个人只交自付部分)。

28. 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参保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但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可以报销。

29. 大学生在正常使用医保期间未在就医医院挂账理赔如何解决?

无特殊原因在正常使用医保期间未在医院挂账理赔的参保学生,需要学生自己去就医医院补挂账,西安市医保中心不接收此类学生就医理赔资料。

30. 学生在寒暑假、实习、休学期间在西安市外住院报销如何理赔?

(1)此类学生在外地就医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回学校后将医保理赔资料交至学校医保办,学校医保办审核后报西安市社保中心审核理赔。

(2)理赔需要材料包括:发票原件、发票明细卡(来学校医保办填写)、医保证原件、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单(手术治疗者需提供)、费用总清单、医院等级证明、异地就医情况说明;

注:以上所需资料需盖医院红章。

(3)理赔到账时间不固定,约6个月左右,参保理赔学生需耐心等待。

温馨提示:参保学生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需要复印发票联和病例,并盖医院红章,报大病二次补助的时候需要。如果没有发票联第二联也未复印发票联原件,将无法理赔。

31. 大学生重大疾病二次补助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障范围

一个年度内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超过1万元的,可享受重大疾病的二次补助;自付超过1万元(含)至5万元(含)部分按50%予以补助;自付部分超过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部分按60%予以补助;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

2)申报时间和申报资料

申报时间:费用累计按照学年,于次年3月31 日前申报。

申报资料:大学生医保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第二联)、医保结算单原件(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审核单)、病案首页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除国家开发银行外陕西省境内开户行)。

举例:张三,参保大学生,某三级医院住院,非特殊病。住院费用总额50000元,经审核自费药品及诊疗5000元,乙类药品总额5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50000-5000-5000*5%-500)*70%=30975

居民大病:(50000-30975-5000-10000)*50%=2012.5

32. 大学生医保住院不予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1)大学生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校期间异地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伤害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情形的费用。

33. 学院医保办公室地点及电话

大学生医保办地点:1#教学楼107室

咨询电话:029-83113021

大学生医保QQ咨询群号:485599676(进群备注班级+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