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6-03 16:46撰稿人:核稿:学生处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涵13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学生的贷款资助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情况,主动提供帮助、救助,增加关心支持,并及时将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宣传给学生,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贷款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时间202071日开始。

(二)预申请工作。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在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预申请,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今年贷款办理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三)续贷工作。各学院组织所有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在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明,提交续贷申请,原则上前一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今年都可以继续申请贷款。

(四)毕业生毕业确认相关工作。

1.毕业生在离校前学院组织并督促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见附件1)(今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学生可在线填写还款承诺书,相关资助负责人收集并打印归档)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620日前完成毕业贷款确认。

3.告知学生每年1220日为还款最后期限,本人联系方式若发生变化,要及时通知自己贷款的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做好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获知助学贷款政策。扎实推进“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总结请于620日前报送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贷款催收,防范违约风险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毕业去向,及时更新补充学生的联系方式,对当年需还本付息的学生,主动提醒学生贷款逾期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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